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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参加2009年海南三月三民俗特色产品展销活动的通知
2009-03-12 15:00  文章来源:海南省商务厅市场运行管理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海南省商务厅
关于组团参加2009年海南三月三
民俗特色产品展销活动的通知
琼商务运〔2009〕100号


各有关市、县商务局:
“三月三”是我省黎族苗族的传统节日,为配合省政府搞好2009年“三月三”节庆活动,经研究,决定由我厅和陵水县政府共同组织海南“三月三”民俗特色产品展销活动,现将《关于组团参加2009年海南“三月三”民俗特色产品展销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方案要求积极组织企业参展,并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好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活动的通知》(琼府办[2009]26号)要求抓好落实。
联系人:蒋华呜、钟广佑
电话:65355382、65326211

附件:2009年海南“三月三”民俗特色产品展销活动工作方案




二OO九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2009年海南“三月三”民俗特色产品
展销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搞活流通,丰富“三月三”节庆内容为指导,突出“民族性、地方性、原生态性、群众性”的特点,充分展示我省少数民族的特色服饰、民族产品和美食。
二、活动名称
2009年海南“三月三”民俗特色产品展销活动(以下简称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09年3月29、30、31日(农历三月初三、初四、初五)。
四、活动地点
陵水县文化广场
五、组织领导
组 长:王凤奇 省商务厅副厅长
副组长:吴祥维 陵水县副县长
李龙生 省商务厅市场运行管理处处长
组 员:傅开雄 陵水县商务局局长
钟广佑 省商务厅市场运行管理处调研员
蒋华呜 省商务厅市场运行管理处副调研员
陈游臻 三亚市商务局副局长
谢盛文 琼中县商务局局长
罗凯熙 保亭县商务局局长
庄芝桂 昌江县商务局局长
王秀玺 白沙县商务局局长
邢孔跃 乐东县商务局局长
文 彪 东方市商务局局长
张小林 五指山市商务局局长
六、组织分工
主办单位:海南省商务厅 陵水县政府
承办单位:陵水县商务局
协办单位:三亚市、琼中县、保亭县、昌江县、白沙县、乐东县、东方市、五指山市商务局。
活动具体方案由承办单位拟定,报主办单位批准,协办单位积极协助实施。
七、参展范围
各有关市、县少数民族的特色工艺品、民族服饰品、旅游工艺品和特色食品等。其间穿插黎苗族服饰表演,表演场次和内容由承办单位组织、确定。
八、展位数量
协办单位的每个市、县各安排6个展位,承办单位展位由承办方自行安排(不得少于8个)。具体展位的设计、布置和安排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如需增加展位直接与承办方联系。
九、资金补贴
每个展位由省商务厅补贴资金3000元,多家企业合租1个展位的,补贴资金由合租企业自行分配。承办方负责免费提供展位、水、电、展架、帐篷和太阳伞等相关的配套设备,参展企业的其它费用自理,表演单位由省商务厅给予适当补贴。
十、报名时间
各协办单位请于3月19日前将参展企业和参展产品,预订酒店等情况报承办方。3月22日各协办单位及参展企业到陵水实地落实场地、住宿等事宜。
陵水县商务局
联系人:邓金玲 13648603503,
李永妍 13876552866、83317620
传真:83317620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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