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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9海南名优特产暨餐饮物料展销订货会”的通知
2009-03-18 15:55  文章来源:海南省商务厅市场运行管理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海南省商务厅
关于举办“2009海南名优特产
暨餐饮物料展销订货会”的通知

琼商务运〔2009〕116号

各市县(区)商务局,洋浦经济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展示海南名优特色产品,宣传推介海南品牌,进一步培育消费热点,充分发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在2009年5月22-24日,在海口市举办“2009海南名优特产暨餐饮物料展销订货会”。现将有关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市县(区)商务局认真遵照执行,做好组织、发动与协调工作。
联系人:李学锋 陈志斌
联系电话:65359978 65326211
传真:65335988

附件:1.2009海南名优特产暨餐饮物料展销订货会总体方案
2.2009海南名优特产暨餐饮物料展销订货会参展商报名表



二OO九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2009海南名优特产
暨餐饮物料展销订货会总体方案

一、目的
全面展示海南名优特色产品,宣传、推介我省商品品牌,提升产品竞争力。搭建良好的购销平台,推动产销衔接,实现销售增长。营造消费氛围,刺激消费欲望,进一步发挥商贸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功能。
二、时间
2009年5月22日至24日,会期3天。
三、地点
海口市滨海大道海口会展中心。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主办单位:海南省商务厅
承办单位:海南省餐饮物料供销行业协会、海南百川万汇实业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邀请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局、省消防总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等部门和新闻媒体。
(一)展销会组委员
主任:裴真(省商务厅厅长)
常务副主任:王凤奇(省商务厅副厅长)
副主任:李龙生(省商务厅市场运行管理处处长)、徐自力(海南省餐饮物料供销行业协会会长、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唐洁春(海南省餐饮物料供销行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李东霖(海南百川万汇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员:上述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工作分工及职责
1、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王凤奇
副主任:李龙生
成员:李学锋、陈海忠、王建国、陈志斌、唐洁春
工作职责:
(1)负责组委会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小组工作落实情况,总体审核把关各小组工作方案;
(2)向参展单位和有关部门发通知和邀请函;
(3)协调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4)定期召集组委会会议;
(5)向财政申请落实展销会开幕式、媒体宣传、氛围营造等有关经费。
联系电话:65359978、65326211、65328219。
2、招商及现场管理组
组 长: 唐洁春
副组长: 李东霖
成 员: 吕佳、黎宝多、杨文君、周志睿、林明智、吴燕、潘国英
工作职责:
(1)负责交易会场地的租赁、整体设计、展位的搭建、布展及交易场馆的安全工作;
(2)落实参展商,进行现场日常管理和秩序维护,做好交易会成果汇总;
(3)编印发放交易会会刊和推介参展企业产品的宣传资料;
(4)负责编辑网上展销的产品信息发布和维护;
(5)负责“最畅销产品”和“最受消费者青睐海南产品”评选的组织工作;
(6)负责省外客商及有关领导的邀请与接待工作。
3、宣传报道组
组长:李学锋
成员:金 晶、孙志国、杨 帆
工作职责:
(1)负责展销会开幕式场地的协调、现场氛围的营造、企业方队的组织、仪式程序的确定和领导讲话的拟定;
(2)各项宣传广告内容的起草,落实设计制作;
(3)与有关媒体的协调、联系,确保报道的数量、质量,增强展销会的影响力。
4、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海忠
成员:王建国、陈志斌、李东霖
工作职责:
(1)负责对外联络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
(2)监督并协调做好会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3)协调安排外省参展商、订货商的食宿。
五、展销会活动安排
(一)开幕式。现场举行“食品安全、诚信经营”承诺宣誓仪式。
(二)展区产品展销及现场交易。
(三)组织现场采购签约。
(四)组织“最畅销产品”和“最受消费者青睐海南产品”评选。
(五)“真假商品展示”,邀请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讲解真假商品识别知识,提供咨询、服务。
(六)邀请银行等金融单位现场搭建供销双方的融资平台。
(七)网上交易。
六、组展办法
(一)展位设置及布局:在海口市会展中心内设300个展位(3×3M),分五大展区:
1、海南名优产品特装区(1号馆);
2、食品、农副产品展销区(2号馆);
3、土特产品展销区(2号馆);
4、日用品、小商品展销区(2号馆);
5、餐饮物料展销区(2号馆)。
展馆外广场临时搭建主席台,用于举办开幕式和参展企业展示风采表演(节目自备),企业展示风采的时间为展销会期间的每天8:30-17:30,由参展商向组委会办公室申请。
(二)招商对象:全省名特优新商品、农副产品生产企业及经销商,省内外食品、日用品、小商品供货商、经销商。
(三)参展要求:参展商家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即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展品必须是有外包装的成品,组委会将组织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现场巡查。
(四)布展要求:组委会统一安排、制作标准展位,提供统一照明电路、广告宣传和媒体支持,负责保安措施和保洁工作。各参展单位在展位内可自行布展,但要服从组委会的安排。
(五)展位费:每个标准展位收取2600元,另设若干展位由参展商自行选定,展位费用另行规定。省内品牌创建示范企业、省名牌产品等按《品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给予每个展位1000元补贴。
(六)报名时间:2009年4月20日至5月12日。
(七)报名方式:各市县(区)县参展企业可到当地商务局报名,由商务局汇总后统一上报展销会招商组,也可直接向展销会招商组报名。
联系电话:65328219 36380118 36315557
传 真:36380199 36315557
七、工作要求
(一)每个市县(区)商务局至少组织5家企业参展。
(二)各市县(区)商务局要配合展销会组委会做好本地区参展商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各参展商要服从展销会组委会和管理,严禁私自转让展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附件2:2009海南名优特产暨餐饮物料展销订货会参展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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